霍邱县农村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核心框架(2020-2030年)
霍邱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0年)覆盖全县30个乡镇及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国土面积3239平方公里。县域南部为丘陵地貌,北部为平原,河湖水网密布。规划期限分为近期(2025年)和远期(2030年):近期优先解决水源保护区、人口密集行政村的污水直排问题;远期实现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全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共24座,目前城北、开发区、长集、马店四座已投运,其余正在可研和立项阶段。
两类治理模式:集中式与分散式技术路线对比
霍邱县地形地貌南北差异显著,规划据此将治理模式划分为两大类。
北方平原集中式治理:单王乡、顺河镇、新安镇等平原乡镇人口集中(30户及以上),规划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站。出水直接排入Ⅲ类及以上水功能区的设施建议增设过滤设施或人工湿地,经二次净化后达标排放。
南部丘陵分散式治理:石婆店乡、独山镇等丘陵山区村庄分散,远期不再规划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站,建议设施氧化塘、三格式化粪池进行分散治理。
水源敏感区分级管控:沿淠河总干渠饮用水源地附近村庄纳管接入乡镇污水处理厂统一治理;城东湖一级保护区内龙腾村湖四队138户420人已完成搬迁,投入3500万元。
| 治理模式 | 适用区域 | 设施类型 | 规模要求 |
|---|---|---|---|
| 集中式处理 | 北方平原30户+村庄 | 一体化污水处理站 | 日处理量>5t/d |
| 分散式治理 | 南部丘陵分散村庄 | 氧化塘+三格化粪池 | 日处理量<5t/d |
| 纳管统一处理 | 沿淠河总干渠水源保护区 | 接入乡镇污水管网 | 不限规模 |
| 独立集中处理 | 生态保护区/偏远示范村 | 一体化设备+人工湿地 | 日处理量>5t/d |
5t/d分界线:分散治理设施与一体化设备选型参数

霍邱县规划文本明确以5t/d为技术分界线,划分两类设施选型方案。
污水产生量小于5t/d的聚居点:建议修建集中式三格化粪池或沼气池,投资2–5万元/套,无动力运行,处理后污水用于农田灌溉,无需专业人员值守。
污水产生量大于5t/d的聚居点:建议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MBR一体化设备出水COD≤50mg/L,达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无需二沉池,污泥量减少60%;WSZ型地埋式一体化设备可埋入地表以下,地表可绿化,全自动控制,处理量1–80m³/h,适用于北方平原30户以上村庄。
| 设备类型 | 适用规模 | 出水标准 | 投资估算 | 运维要求 |
|---|---|---|---|---|
| 三格化粪池/沼气池 | <5t/d | 农灌还田标准 | 2–5万元/套 | 无动力,定期清掏 |
| 地埋式一体化设备 | 5–100t/d | 一级B至一级A | 5–20万元/套 | 全自动,远程监控 |
| MBR一体化设备 | >5t/d | 一级A(COD≤50mg/L) | 10–35万元/套 | 定期膜清洗,MLSS 8000–12000 mg/L |
MBR一体化设备出水达GB18918一级A标准,适用于日处理量>5t/d的乡镇集中式污水处理站;WSZ型地埋式一体化设备可埋入地表以下,适用于北方平原30户以上村庄集中式污水处理站建设。
水源保护区特殊要求:城东湖一级保护区的合规红线
城东湖是霍邱县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合规要求严于普通农村区域。一级保护区内严禁新建任何排污口,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必须达到更严格的氮磷排放限值。规划搬迁区内暂不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站,采用分散设施过渡。
水源保护区内新建污水处理项目须满足以下要求:优先纳管接入乡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不具备纳管条件时,采用深度处理+人工湿地组合工艺,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到一级A标准并满足更严格的氮磷控制指标。
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展与设备配置参考

霍邱县已建成投运四座污水处理厂:城北污水处理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长集镇污水处理厂、马店镇污水处理厂,设计出水均达一级A标准。孟集镇污水处理厂正完善管网,其余20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正在可研和立项中。
城区基础设施配套进展:三四五七渠黑臭水体治理已完成,新建污水管道2360米及配套检查井、箱涵、闸门井;城南片区污水管网完善、沿岗河现状排污口截污和9条市政道路雨污分流管网工程已建成使用。城区高新产品园规划建设日处理1万吨工业污水设施,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流处理。
常见问题
霍邱县农村污水治理规划包含哪些乡镇?具体治理模式是什么?
覆盖全县30个乡镇及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北方平原乡镇(单王乡、顺河镇、新安镇等)30户及以上村庄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站;南部丘陵乡镇(石婆店乡、独山镇等)采用氧化塘+三格式化粪池分散治理;沿淠河总干渠水源保护区村庄纳管接入乡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5t/d以下的农村聚居点选择什么污水处理设备最合适?
建议采用三格式化粪池或沼气池,投资2–5万元/套,无动力运行,处理后污水用于农田灌溉,无需专业人员值守。规划明确要求对污水产生量小于5t/d的聚居点优先采用此类分散治理设施。
霍邱县城东湖水源保护区内村庄污水如何处理?
一级保护区内龙腾村湖四队138户420人已完成搬迁,投入3500万元。规划搬迁区内暂不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站,采用分散设施过渡;其他水源保护区内村庄优先纳管接入乡镇污水处理厂,不具备条件时采用深度处理+人工湿地组合工艺。
一体化MBR设备和地埋式设备在农村污水治理中有什么区别?
MBR一体化设备出水COD≤50mg/L,达GB18918一级A标准,MLSS浓度8000–12000 mg/L,污泥量减少60%,适合出水标准严格、水体功能区要求高的区域;地埋式一体化设备可埋入地表以下,处理量1–80m³/h,地表可绿化,全自动控制,适合北方平原30户以上村庄、出水标准一级B至一级A的场景。
同属华中地区县域污水治理案例,详细对比MBR与地埋式设备选型参数;山东地区大规模农村污水治理案例,包含586个村庄的分散与集中处理组合方案。